苏州创青轨道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苏州创青轨道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青公司”)由创元集团下属苏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与轨道集团下属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合资组建,主要围绕轨道交通行业开展专业人力资源服务,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诚聘英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具体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等详见《苏州创青轨道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与苏州创青轨道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服务苏州轨道交通集团下属公司。
(二)基本要求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不适合从事工作岗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程序
(一)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于2026年1月13日15:00至2026年1月27日24:00填写《苏州创青轨道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与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zhaopin3@szcqgd.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岗位+姓名,例如:软件开发师+张三。报名咨询电话:0512—652219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报名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所要求提供的材料。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四)体检。面试通过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录用。通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录岗位和招录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录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如已录用的,将按照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责任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2—65221130。
四、严正声明
我公司的招聘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统一的招聘程序和标准进行甄选,过程中不受任何形式的干扰,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杜绝一切牟取利益的行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线上报名。如有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本项目名义组织招聘收取的任何费用均与我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任何媒体或互联网站及个人不得冒充本公司发布或转发虚假招聘信息,否则,本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企业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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